新规明年2月1日实施成都老小区可用维修金设电梯

来源: 时间:2017-12-21 点击次数:1406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ABC

咋个交?

新建电梯房屋:

开发商应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3.5%交存,业主按2.5%交存。

未配备电梯房屋:

开发商按3%交存,业主按2%交存。

用在哪儿?

用于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不足咋办?

业主分户账余额不足的应由该业主补足差额;未交存的应补交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对老旧小区有啥规定?

2004年4月1日前未按规定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住宅小区,由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住宅小区,可依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增设电梯。

市房管局透露,《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以下简称195号令)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自2004年成都建立维修资金保障制度以来,时隔13年首次修订。办法提出,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住宅小区,可依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增设电梯;出现应急情况时可直接启动提前授权使用资金进行维修。

未建立预案却出现应急情形

可不经表决直接使用维修资金

作为房屋的“养老金”,如何更方便、更高效、更安全地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功用,成为时代新课题。“我们参照上海等城市的成功经验,引入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公约制度。”参与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集合表决可有效解决分散表决费时、费力、意见难以统一等问题,这就相当于是预先授权,省去今后“一事一议一表决”的不便。

195号令也规定因各种原因未建立应急使用预案或管理公约的,出现以下7种应急情形时,可不经业主表决直接启动使用资金实施应急维修——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3、供水水泵损坏或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4、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危及财产安全的

6、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7、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首次实施联合惩戒

最高罚款10万元

195号令对各类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如未按规定交存资金且逾期不改的,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列维修工程项目或虚增维修工程量且逾期不改正的,处虚列或虚增金额2倍以下罚款,最高罚款金额10万元。

此外,195号令还明确,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相关业主、业委会成员有违反规定行为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将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这也是我市首次把联合惩戒纳入维修资金监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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