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家庭购商业房产不得提取公积金 自住房可提取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18-02-06 点击次数:1390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2月5日发布《关于明确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明确提出,即日起职工及其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非实际工作地租房等均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及偿还房款本息。

  海南公积金管理局表示,为“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将最新的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职工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低层住宅、公寓)及政策性住房等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职工在非实际工作地租住住房,其实际工作地及租房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出所租住住房租金。

 来 源:  观点地产网  

  编 辑:li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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