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成都市公积金中心透露,从5月5日开始,成都市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将不再提供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成都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材料进行减少,自5月5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不再提供职工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其余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原件等仍需按规定提供。
上一篇: 前4月房企境外融资233.2亿美元同比上涨107%
版权所有@成都写字楼门户网- 天府写字楼网 Copyright(C) www.028hzcbd.com All Rights Reserved全国统一免费服务热线:400-028-8682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周末及节假日值班热线:18080808351 /13183836117 虚假信息举报:028-85108223 邮箱:178382243@qq.com 备案号:蜀ICP备12019888号
成都网站建设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