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方案》明确,每年选取20家左右产业园作为试点,市、区、园区多方联动开展一系列改造举措,加快低效、低端、低质产业的退出及高效、高端、高质产业的引入,实现试点产业园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创新能力显着提升、园区服务优化完善、单位面积效益倍增,打造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产业园区。要求试点园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且地理区位、公共交通、周边居住及生活配套、发展空间等具有较好的条件和潜力。
入选每年20家的试点园区将享受政策扶持:试点园区优先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试点,即允许工业物业按栋、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转让,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或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项目。
对试点产业园按建设(包括建构筑物修建、建筑内外装修、园区环境提升等各项建设行为)总投资的20%给与一次性补助,单个园区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单位面积铲除实现倍增的试点园区,择优给与建设运营一次性奖励,标准为50万元/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来源:大洋网
编辑:wang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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