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回复深交所问询:王永红自行划出61.5亿严重违背公司准则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18-08-03 点击次数:1525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8月2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就实际控制人王永红自行划出61.5亿元资金进行股权转让事项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并占用等情形、A&K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往来款涉及的具体交易事项等问题进行核实和说明。

  公告披露,针对中弘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并支付给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61.5亿元股权转让款事项。中弘股份回应:该事项严重违背了上市公司的治理准则和内控规定,董事会对该项交易不予认可。

  经查询交易对手工商登记材料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王永红及财务总监刘祖明与交易对方在产权、资产等方面具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该项交易非法转移并占用61.5亿元股权款情形。

  公告称,鉴于交易对手无资金偿付,中弘股份尚未能追回任何资金。此外,针对61.5亿资金被划出事项,中弘股份已采取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护公司利益。

  针对中弘股份重组标的ABERCROMBIE & KENT GROUP OF COMPANIES, S.A.2017年度盈利情况较业绩承诺存在较大差距,且公司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中弘股份仍然以较早期估值报告作为其商誉减值测算依据的合理性问题,中弘股份回应:聘请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A&K 公司2017 年年报进行了审计,了解A&K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对其失去控制的情形。

    此外,中弘股份于2017年4季度开始将A&K公司纳入合并,根据A&K公司具体盈利及现金流情况及分红政策,目前对中弘暂时无法提供流动性支持。

  另外,针对目前中弘地产项目基本上均处于停工状态,部分项目因诉讼被查封,且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逾期债务约41亿元,公司逾期债务规模持续上升,深交所要求中弘股份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对此,中弘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在建地产项目基本上都处于停工状态,但公司下属位于山东济南、浙江安吉、海口、吉林长白山的部分在售地产项目仍在进行销售,有资金流入,且公司员工基本保持稳定。

  此外,中弘补充,虽然公司经营困难,但公司主营业务仍在继续开展,且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一直持续进行,中弘股份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该条款所列示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

 

上一篇: 新零售带动消费显著增长 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1.8万亿

下一篇: 全联房地产商会写字楼分会走进中粮置地广场体验生态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