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启动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18-08-07 点击次数:1209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深圳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圳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包括了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其中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占六成。

  八大供给主体释放存量用地资源

  《意见》指出,本次改革在总体设计上将坚持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

  在多主体供给方面,《意见》划分了包括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提供市场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为主,提供各类长租公寓;以市、区政府为主,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供给主体在内八大类。

  三大类四种住房满足各类群体需求

  根据《意见》总体设计的划分,深圳计划将全市住房实物供应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类。

  市场商品住房占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将继续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中小户型商品房为主,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性支持住房占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各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公共租赁住房占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特别是在过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到2035年筹建各类住房170万套

  《意见》明确2018年至2035年深圳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统筹解决各类居民的住房问题,构建相对完备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确保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应保尽保,各类人才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可通过市场解决的住房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依据计划,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类公共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其中,作为近期目标,2018-2020年深圳将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2万套,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

  多渠道建设筹集住房方面,《意见》划分了六大主要渠道。一增加建设用地;二是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是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四是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五是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六是开展城际合作,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敲定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圳创新方案”

  自6月5日征求意见稿公布开始,有关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创新制度引起多方关注,此次发布的《意见》正式敲定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圳创新方案”。

  《意见》提出,对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在封闭流转期间,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意见》也制定了优化轮候配租的“深圳新规”,确认合理划定基本住房保障收入财产限额,建立健全保障对象经济状况认定核对机制。对于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人,也将合理划定户籍家庭租购安居型商品房的收入财产限额。

  据悉,下一步,深圳将根据《意见》精神,加快修订《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具体实施细则,争取尽快发布实施。同时,将《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各部门,加强督办考核,进一步加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通过持续努力,让深圳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更好满足市民住房需求,更好地促进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

    来 源: 南方都市报   

 编 辑:liuy

 

上一篇: 广州又一家MALL将开业!原外商大酒店改造商业综合体

下一篇: 深圳“房改”政策落地 新增住房中商品房只占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