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涉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核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许可,历史风貌建筑腾迁许可、修缮方案审定、改变用途核准及商品房销售许可审批等7个审批事项。
改革后,上述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派驻机构,由派驻机构代表国土房管局履行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职责,以业务处室、单位的会办意见作为审批决定依据,确保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连接。
与此同时,对原审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取消之前个别审批事项受理前的预审环节,企业、群众办事时直接到窗口申请,无须再对接业务处室、部门,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大幅提升审批工作效率。
来 源:新华网
编 辑:li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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