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因供电历史原因、用户特性等因素,北京市存在着供电企业未能做到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要由其他主体进行转供电的情况。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普遍存在转供电加价现象,这些附加在电费上的加价收费行为违反了相关要求。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企业要严格对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整改。严禁物业企业进行转供电加价行为,对检查发现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除依法予以查处外,还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加强对涉及转供电行为的物业企业的监管,同时将规范转供电行为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对存在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行为的,将督促整改。
来源:新华网
编辑:wang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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