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每月15日集中清理整治共享单车

来源: 时间:2018-09-17 点击次数:1057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昨日,市城管委召开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新闻通气会上透露,从2018年9月起,每月15日为定期清理整治工作日。清理整治对象包括缺损残破、无法正常使用的、长期没有使用而停放在公共场所的、乱停乱放以及超出停放点位限量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据介绍,此次清理范围包括全市城市建成区,重点范围是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全域覆盖。将重点清理地铁站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办公聚集区、大中院校周边、餐饮店门口、医院周边、公园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人员流动大、密度高的公共区域。要求大街小巷无破损单车、“僵尸”单车。公交站台、人行盲道、机动车道、绿化带内等禁停区域无停放单车。地铁站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办公聚集区、大中院校周边、餐饮店门口、医院周边、公园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出入口无阻碍行人通行的单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内无超量停放,单车停放整齐有序,车头须一致朝向街面。

OFO小黄车、摩拜单车等6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是定期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具体负责定期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定期清理日当天将增加50%的运维力量参与清理整治,并于每月10日将当月清理整治方案书面报市城管委。每月15日定期清理整治工作日当日,9时至12时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公司自主清理整治时间,由各运营公司自行排查、自行清理、自行整改。

“此次,按照属地网格化管理原则,各基层社区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清理整治的具体协调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在社区干部的带领下,城市管理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社区城管队员协调配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市城管委市容秩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街道办事处将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组织指挥。各区城管、交通、公安交管部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负责清理整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监督检查。

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分管领导将组成7个督察组,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各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市城管委将按照《成都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运营企业实行考核打分,实现扶优限劣。各企业不得在中心城区限投区内(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辖区绕城高速G4201以内,成都高新南区延伸到天府五街)新增单车,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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