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小区住户扔烟头烧了两层楼保安挨家疏散吸入浓烟致昏迷

来源: 时间:2019-01-23 点击次数:1538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1月10日晚上近8时,绵阳崇尚国际小区2单元6楼4号露台处突发火灾,导致6楼、7楼共5个空调外机烧毁,以及洗衣机、热水器等物品烧毁,此外还造成十余户住户家被烟熏。火灾中,小区保安张明冲进浓烟灭火,挨家挨户敲门疏散住户,吸入过量浓烟体力不支致昏迷。为此,一位业主还对他进行了急救,得到邻里好评。

21日,绵阳市涪城区消防大队近日作出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经调查并结合询问,起火原因为楼上住户往下扔烟头,引燃露台上可燃物引发火灾。

突发火灾

6楼露台起火火势渐大烧到7楼

陆大妈是小区604号房的租房户,据她介绍,当天晚上8时左右,她在客厅闻到一股煳味,刚开始以为是邻居家的菜烧煳了,但过了几分钟,味道更浓了,她就从客厅出来,发现露台着火了。

“刚开始火势真的不大,我先打了一盆自来水,但打开通往露台的门后,火势越来越大,烟雾也越来越浓,我把水往外倒,但根本灭不了。”陆大妈介绍,过了一会儿,小区保安也上来帮忙灭火,后消防赶到,将火势扑灭。

火灾发生的地方位于603、604两家的共用露台,但603的住户刚刚装修好,还没有入住。

“现在不仅露台上的空调外机、吸尘器、洗衣机被完全烧毁,我们卧室的窗户也烧得面目全非。”陆大妈说。不仅如此,704的住户介绍,当时火已经窜到了7楼的露台,放在露台上的一个空调外机、3个风扇、一个足浴盆被烧毁。

感动瞬间

保安挨家挨户敲门后昏迷

女业主及时跪地救人

21日,小区保安张明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因为火灾发生后,他两次冲进浓烟灭火,挨家挨户敲门疏散住户,自己却因吸入过量浓烟且体力不支导致昏迷。

据一名参与救援的消防员介绍,他们找到昏迷的张明后,便将张明抬到了楼下空旷处。此时,一名年轻女子站了出来,和消防救援人员一起,解开了张明的上衣,让其呼吸更畅通。同时,该女子跪在地上,在张明的胸口不停按压,做心肺复苏,十几秒后,张明逐渐有了意识,吐出了一口黑痰。

就在张明苏醒后,救人的女子离开了。该女子就是发生火灾所在单元的住户,是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

“那名昏迷的保安是好样的,他上下楼两次,都是为了喊楼上的住户撤离,才导致吸入烟雾过多;那名女业主也是好样的,及时对保安进行急救。”8楼一名住户说。

起火原因

楼上住户往下扔烟头

引燃露台可燃物发生火灾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消防大队作出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火灾事故事实一栏中载明:起火原因为楼上住户往下扔烟头引燃604住户露台上可燃物并引发火灾。

说起烟头,陆大妈介绍,由于她常年生病,老公早已经戒烟,儿子在家也从来不会抽烟,但在他们家的露台,经常会出现楼上扔下来的烟头。704的住户也表示,自家阳台上也有很多烟头,都是楼上住户扔下来的,他曾经还向物业反映过。

21日,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楼上往楼下扔烟头,他们确实接到过反映,也多次用不同方式对小区居民进行了提醒,甚至2015年悬挂的提示标语都还在。事发后,物业又在各个单元电梯门口贴了“关于高空抛烟头行为”的提示。

“所有业主的损失,大概在十万元左右,而我们保安受伤住院也花费了两万多元。几天前,我们组织各方进行了协调,如果协调不好,各受损业主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该负责人说。

律师意见

若找不到责任人,受损业主可起诉楼上所有业主

对于楼上抛烟头引发火灾导致损失,责任应该如何来进行划分呢?

对此,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根据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来看,起火原因为楼上住户往下扔烟头引燃604住户露台上可燃物并引发火灾。那么扔烟头的人是此次事故的责任人,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造成本次火灾引起的具体责任人无法确定,根据法律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而,受损业主可将楼上的业主告上法院,要求补偿自己的损失。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认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找不到责任人,受损业主可以起诉楼上所有住户。同时,如果楼上住户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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