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租公寓租房期内不得单方面涨租金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19-03-01 点击次数:1333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春节刚过,传统的租房高峰随之而来,随着90后成为租房主力,选择长租公寓的比例在逐年攀升。继发布了《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交易版和经纪机构版两个示范文本后,南京市房产局最近就《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版)》征求意见,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

  记者了解到,和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交易版和经济机构版相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版同样在合同中约定居住人数,以减少非法群租。具体要求为:出租成套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15 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去年以来, 部分品牌长租公寓被爆出甲醛等空气污染物超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版中注明:经具有相应检测资质机构检测,租赁标的范围内因租赁企业提供的装饰装修物、家具等物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限量规定的,房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此外,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住房租赁企业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不得提高租金标准。市场人士认为,今后租房一族无论是直接找房主租房,还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或者是找长租公寓,南京都有了租房合同范本,此举对于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来 源:澎湃新闻    

   编 辑:li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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