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发布3月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抽查情况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21-04-22 点击次数:698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4月2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方通报2021年3月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抽查情况。

  一、3月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在全市各区住建委发挥属地监管和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市级联合检查组,开展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总站累计出动检查组193组次,检查人员617人次,抽查工程272项次。执法人员累计发现受检工程存在问题449条,其中现场疫情防控问题304条,施工安全问题145条。针对检查发现的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拟立案处罚11起。

  二、3月份市级安全质量抽查情况

  2021年3月份,执法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抽查中,累计抽查工程135项。针对存在的各类安全质量隐患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施工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落实情况方面

  北京丽友易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施工的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PG06-0l00-601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的基坑工程,人工挖孔桩的相邻桩同时施工,且掘进未与支撑护壁同时施工,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拟进行立案处罚。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西区学部楼一期项目,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基坑支护工程组织验收的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拟进行立案处罚。

  (二)临时用电方面

  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8#商业办公楼、10#商业楼、11#商业楼、13#商业楼项目的消防工程;北京绿蚂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保利票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项目的装修工程;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设计科研综合楼项目;北京综建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的朝阳区将台乡1016-03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1016-033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项目;山东泰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丰台区夏家胡同旧村改造绿隔产业项目的装修工程,上述5项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台开关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二是用电设备由分配电箱直接控制,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三是电缆线路沿地面明敷,未采取保护措施;四是总配电箱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五是开关箱PE线未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六是配电箱的金属箱门未与箱体进行电气连接;七是配电箱无防雨、防砸措施。

  (三)高大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C-5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交叉平台—脑认知功能图谱与类脑智能交叉研究平台项目;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HC-022、HC-0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东单体育中心整体改造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8#商业办公楼、10#商业楼、11#商业楼、13#商业楼项目;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西区学部楼一期项目,上述7项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脚手架外侧全立面未连续设置剪刀撑;二是脚手架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三是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四是物料周转平台与外脚手架相连接;五是高处作业临边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六是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存在单跳板、探头板现象。

  (四)质量方面

  重庆三原色节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朝阳区常营乡1201-602、603地块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装修工程,9#楼外墙外保温板材采用粘结砂浆和锚栓固定,已完成墙体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施工单位未对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进行现场拉拔试验,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4.2.7.2条的要求,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目前,国内疫情持续平稳向好,但全球疫情仍呈扩散蔓延态势,防控一刻也不能松懈。各参建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严防疫情反弹,深入贯彻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精准落实常态化防控“十项措施”和国内来(返)京人员管理措施(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进京,环京地区通勤人员进京不再查验核酸证明),加强发热病人及风险人群筛查,突出抓好封闭式管理、食堂食品安全、人员实名制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防疫物资储备、现场消杀和宿舍通风等防控措施落实,持续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二)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复工自查工作

  全国“两会”已胜利闭幕,本市工程建设即将进入一年中的黄金施工期。各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提前做好复工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各项责任,尤其应加大对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条件检查,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深基坑应加强巡视和监测工作;二是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安拆作业;三是对返京入场的工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要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四是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三)提高消防安全管控力度,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北京春季大风天气多发,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编制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二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配置临时消防水源,合理配置灭火器材,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消防供水要求,在显着位置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三是做好防风防火、临时用电管理管控工作,严厉打击违章用火行为,强化可燃物清理,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排查用火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不着火、不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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