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个人二手房出售个税税率调整为1%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21-09-27 点击次数:439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成都写字楼网讯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告》,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3号)附件2《珠海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中: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2%同时废止。

  来源:成都写字楼网

编辑:wangdc

 

上一篇: 杭州7户家庭因提供虚假购房资料被处罚:三年禁购新房

下一篇: 消息称碧桂园15亿美元投资万达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