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部分地方政府建设特色小镇动机不纯正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19-04-28 点击次数:1183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部分地方政府将特色小镇作为融资平台,通过获得特色小镇称号,获取政策基金支持小镇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招商引资获得外来资本投资,从而扩大当地固定资产规模,提升当地GDP增长速率,在地方政绩考核中脱颖而出。”4月27日,中山大学发布的《中国特色小镇研究报告(2019)》指出,当前特色小镇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就在于地方政府建设动机不纯不正。

  报告进一步解释,部分地方政府未能立足当地实际而因地制宜,在未充分调研小镇资源、未明确小镇发展方向的情况下,采取先建设好小镇再发展产业的“筑巢引凤”思想,尤其是部分房地产商以“筑巢”为名大兴房地产开发,不仅无法确保能够成功“引凤”,还容易出现“假小镇真地产”的现象。

  自2016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特色小镇如雨后春笋,同时,也出现一些值得警惕的问题,比如,急于求成、盲目发展、市场化不足、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苗头等。

  报告认为,一些省份对特色小镇创建理解并不透彻。部分地区把特色小镇等同于一般的小城镇建设,在几十至上百平方公里的空间范围内推进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特色不显、盲目扩张等问题;部分地区则把特色小镇等同于综合性项目,只注重单一功能、关注单一目的,而忽视了“城”、“居”、“游”等综合功能。

  为此,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始规范纠偏。文件明确界定,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则是拥有几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特色产业鲜明的行政建制镇。

  文件还要求,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

  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严格遵循发展规律、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为底线,坚决淘汰一批缺乏产业前景、变形走样异化的小镇和小城镇。

  比如,在省级创建名单中,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过高、有房地产化倾向的不实小镇,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市县通过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建设的风险小镇,以及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小镇。

  不过,对此社会上也出现少数误解,报告介绍,有的认为特色小镇被叫停了,实际上,特色小镇发展得当,就会大有好处;发展不当,就会造成败笔和遗憾,对此要辩证地理解。“文件不是叫停特色小镇建设,而是以有保有压为基本方法,支持先进典型,淘汰害群之马。”

  报告还提醒应警惕脱离地方实际的盲目跟风建设。近年,国家相关门针对特色小镇专项发文十几项,在国家政策指引及浙江特色小镇示范下,一些产业基础较薄弱、产业特色不突出的省份也掀起特色小镇申报创建与模仿热潮,不少省份纷纷规定培育特色小镇的数量。

  比如,有的省份提出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培育30个左右国级特色小镇,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特色小镇,建设20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报告认为,这些省份往往未能充分认识到不同区域的现实基础及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出现了“一哄而上”的特色小镇热,使不同区域热衷于在攀比特色小镇发展数量、追求获得各类政策红利、短时制造轰动效应上做文章,少数地方甚至演变成为新时期“面子工程”的苗头与隐患。

  标准统一也是亟待要解决的,报告称,特色小镇专项政策涉及多个部门,容易出现主管主体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等问题。比如,在实际申报过程中,有的省份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牵头,有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牵头,还有旅游委(局)、体育委(局)、林业委(局)等不同单位各自牵头。此外,部分政策前后界定不清晰,容易引发歧义。

    来源:财新网

编辑:wang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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