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写字楼网讯 9月13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职工家庭在天津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该通知自2021年9月22日起施行。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9月22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 2021年9月22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来源:成都写字楼网
编辑:wangdc
上一篇: 北京住建委将以“现场核验”方式开展市场租房补贴专项检查
下一篇: 北京环球度假区就部分订票出现异常致歉
版权所有@成都写字楼门户网- 天府写字楼网 Copyright(C) www.028hzcbd.com All Rights Reserved全国统一免费服务热线:400-028-8682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周末及节假日值班热线:18080808351 /13183836117 虚假信息举报:028-85108223 邮箱:178382243@qq.com 备案号:蜀ICP备12019888号
成都网站建设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