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最新发文:商办、厂房允许改建为租赁住房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21-07-05 点击次数:647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成都写字楼网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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