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如何就读中小学实施办法来了

来源: 时间:2018-09-27 点击次数:1070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

●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

●其它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了以前“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高中阶段教育政策

●非成都户籍来蓉学生参加中考继续按本市现行政策实行。

●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毕业当年当地的中招录取政策执行

何时何地申请?

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

为何要积11分?

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流动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怎么办?

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流动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由各区(市)县确定。

办理中发现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的怎么办?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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